一、交通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
交通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是指交通银行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该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偿还所有应付款项后,可继续重新享受全部信用额度。部分偿还的,只可重新享受部分信用额度。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
循环信用是一种十分便捷的贷款工具,不仅让您享有刷卡的便捷,更是您轻松理财的好选择。您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那么在当期就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所有刷卡消费金额都要从银行入账日起收取循环利息。
二、交通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方式
持卡人的非现金交易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的,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应支付全部透支款项自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循环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循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
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取现,须支付手续费,并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还款到账日止,并按月计收复利。
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入账日期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举例说明:
·张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0日;
·4月10日银行为张先生结算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1日至4月10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该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为5月5日。
·本账单周期内张先生仅有一笔消费:3月30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张先生的本期账单中显示"本期应还款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1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张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1)若张先生于5月5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10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 0元。
2)若张先生于5月5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该100元是在5月1日偿还的,则5月10日账单上的循环利息=20.50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0.05%×32 天(3月30日~4月30日)
+ (1000元-100元)×0.05%×10 天(5月1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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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息 = 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