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信用卡取消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积分

发布:2021-01-20      来源:惠州日报      浏览:223

  信用卡积分是银行为用户提供的主要刷卡福利之一。在新一年开始之际,多家银行调整信用卡积分权益,延续去年积分获取政策,继续扩大线上消费的积分途径。同时,也宣布不再为部分线下商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累计积分。

  “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计积分,以商户编号前三位代码进行识别。不累计积分的支付机构将不定期更新,以我行信用卡官网公示的最新版本为准。”近日,邮储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自2021年2月1日起,该行信用卡积分规则有了新的变动,将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排除。

  实际上,自2020年以来,就有多家银行发布了调整信用卡积分规则的公告,包括取消部分第三方机构的交易积分、取消生活缴费类交易的积分获取、调整航空里程兑换等。

  虽然信用卡积分权益面临缩水,但去年受疫情影响,线上消费增多,线上支付也被纳入积分规则中,用户可以通过线上交易积累更多积分。

  今年,邮储银行在公告中宣布不累计积分名单的同时,也宣布自今年1月1日起将线上交易纳入积分获取渠道,通过支付宝、微信(财付通)、京东网银在线、美团、苏宁易付宝绑定邮储信用卡的线上快捷支付消费均可累计信用卡积分。

  除邮储银行外,今年还有不少银行重新发布公告,对于去年线上支付获取积分的政策进行延续和调整。去年,建设银行就推出了“龙卡信用卡微信及支付宝消费笔笔有积分”活动,今年,建行依旧延续了这一活动,不过有了部分调整,改成“龙卡信用卡微信消费笔笔有积分”。即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通过微信渠道消费,每消费1元可累计1综合积分,每人每月最高获赠1万积分。也就是说,原本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消费都有积分,今年只有通过微信消费才有积分。

  无独有偶,兴业银行也于近日公布了2021年新的积分获取政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户持兴业信用卡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消费,每笔都可累计积分,每人每月最高可获得1万分。

  新的一年,信用卡用户在刷卡消费前,不妨多关注一下银行官网的公告,尽量选择可累计积分的支付渠道,为自己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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